句容市中小学、幼儿园《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落实情况专项督导实施方案
句容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为推动《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落实落地,促进家庭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落实情况专项督导方案》要求,中小学、幼儿园需规范做好“学校指导”工作。为此,特制定本督导方案对中小学、幼儿园“学校指导”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导。
一、督导目的
坚持把家庭教育作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内容,促进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制度,建立家庭教育指导队伍,有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活动,并推动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共同参与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我市家庭教育事业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督导时间和对象
督导时间:2023年10月。
督导对象: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含特殊教育学校、碧桂园学校、民办幼儿园)。
二、督导内容和重点
⒈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制度,制定工作计划, 建立工作队伍,加强教师家庭教育指导能力建设,定期开展指导活动。
⒉家长学校和家校委员会建设
建立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常态化开展家长会、学校开放日、家长接待日等活动,对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落实教师家访制度,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家访。
⒊对特殊未成年人父母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对严重违反校规校纪、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供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关注特殊困境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实施。
⒋与其他社会组织机构协同参与情况
学校与妇联、公安、社区等社会组织机构主动对接,信息共享,共同为未成年父母(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三、督导程序和方式
⒈听取汇报:听取学校主要领导就学校近年来实施《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工作情况书面汇报,座谈分管校长、行政,了解工作进展情况。
⒉查阅资料:查看相关方案、制度和工作计划,有关会议和活动记录,各学年度家校委员会组成及建设情况、家长学校培训开展情况、家校开放日、家长接待日开展情况、家庭教育指导情况、家访情况、与其他社会组织机构合作情况等方面的资料。
⒊察看现场:深入“家长学校”等专用室,了解家长学校、家校委员会工作场地建设和文化布置情况。
⒋行政、教师访谈:访谈10名左右教师,教师组成主要为:分管行政、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专任心理教师或取得心理教育资格证的教师、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了解一线教师在日常工作中的家庭教育指导情况。
⒌电话访谈:访谈家长(幼儿园每个年级不少于3人、小学每个年级不少于2人、中学每个年级不少于3人),了解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情况。
⒍汇总反馈:汇总督查情况,向学校反馈,提出整改意见。
四、相关附件
⒈中小学、幼儿园《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落实情况专项督导记录表
⒉中小学、幼儿园《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落实情况专项督导行政、教师访谈提纲
⒊中小学、幼儿园《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落实情况专项督导家长电话访谈记录表
⒋中小学、幼儿园《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落实情况专项督导反馈表
参考文献:
⒈《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⒉《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
⒊《江苏省家庭教育工作“十四五”规划》
⒋《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落实情况专项督导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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